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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参加全国高校文科学报评优活动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0/5/20 17:07:32                                                        浏览次数:4183

各会员单位:

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2010年评优活动已结束,评优结果将在上半年的会员代表大会上正式公布。现将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四届评优活动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除已经入选教育部名刊建设的学报外,其他学报必须参加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的评优并经过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的推荐盖章方可参加全国学报评优活动。凡是已参加今年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评优活动并向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报送了参评材料的,研究会均同意推荐参加全国学报评优。可直接寄送申报材料的北京市高校名刊名单如下: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传媒大学《现代传播》;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二、参加全国高校文科学报评优的材料及样刊由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秘书处统一报送。但参评单位需缴纳全国评优活动参评费400元(含名刊)。参评费由参评单位于6月15日前直接寄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贺建胜同志收,电话010-58807850,邮编:100875 并请注明为“评审费”,以免同会费混淆。
三、此届全国评奖只设立优秀学报和特色栏目两个奖项,并分设分若干层次。优秀主编、优秀编辑、优秀编辑学论著和编辑学论文奖此次不评,将择时另行组织评出。所以,只申报了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上述奖项评优单位的材料将不再上报全国学报研究会。
四、参加全国评优的学报需要填写《期刊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个别单位在参加北京市评优时未报送上述表格。请未报送《自查表》的各参评单位对2009年第1期和第4期进行抽查,每期抽查内容包括:(1)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2)正文部分从第1页开始,检查页码连续的内容不少于10万字,如期刊字数不足10万字,则检查整本期刊。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为不合格,不能参与各奖项的评定。此表格请务必于5月31日前报送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电话:61772721,61772216;邮编:102216。
五、所报参评项目应符合全国学报评优条件和要求,详情请参阅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网站(http://www.cusjs.com)上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关于开展第四届评优活动的通知》。如需补充完善相关评审材料,也请务必于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秘书处。
六、已参加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评优活动的单位,评审费发票将于近日由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秘书处统一寄出,请各单位注意查收。
 
 
北京市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秘书处
2010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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